法院|四川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 通讯员柏晟轩)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切实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朱某与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源于2023年王某承包了第三人某公司水井施工工程,并雇用朱某为其工作。施工过程中,朱某因工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定王某应当承担55%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因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书载明的义务,朱某遂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仍不履行义务,并玩起了“躲猫猫”。
“法官快来!我们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在某小区!”接到报案电话以后,执行干警和法官立即出发,到达某小区后,执行干警迅速锁定目标车辆,准备实施扣押。然而,经值班人员查询,该车辆并非被执行人所有,系其借用,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执行干警表示:“这车既然不是王某的,就不能扣押了。”
“我打电话试试。”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一边说道,一边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称其车辆需要挪动。经过半个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见到了被执行人,并迅速上前将其控制住。
执行法官和干警对王某释法说理,耐心解释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提出:“我现在没法履行全部金额,我可以先付8000元,剩下的钱分4期偿还,我拿老家的一套打井设备作为担保。”
最终,王某现场向朱某转账8000元,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