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运输货物的主力军
货车有严格的装载规定
违法装载危险重重
3月19日凌晨,潮州交警在韩江大桥西设卡查缉时,查处到一辆人货混装的海鲜运输货车。
该车在车厢内加装床板,将空间隔成上下两层:下层用来装载海鲜货物,上层则供人休息睡觉。
随后,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货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看似“充分”利用车厢空间
实则是在透支安全
部分货车司机
对货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认为“只是一脚油门的事”
把货车“一车两用”
正是这一时的图方便
往往导致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
令人追悔莫及
人≠货,严禁混装!
“顺路捎带”不是理由
货物运输必须固定到位
人员乘车必须落座并系好安全带
严禁货车违法装载上路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