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圳市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我市目前已实现省内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深圳参保人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后续我市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共济。
来评论区里聊聊吧~
编辑:吴俊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我市目前已实现省内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深圳参保人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后续我市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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