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正”场所到“真理”场所:资本主义与市场功能的变化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把资产阶级社会治理的技术概括为一种“似自然性”或“伪自然性”,这种“似自然性”的市场成为了一种“自然真理”——即“市场应该是真理的提示者”,人们依据这种“真理”来“识别出正确和错误的治理实践”。 在福柯看来,市场的作用经历了一个从“公正场所”到“真理场所”的过程,他将这一过程称之为“市场真言化”。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前,市场的主要作用被认为是确定价格的公正性以保证商品交换活动的公平性,“它从根本上是一个公正的场所”。市场是一个被赋予了极度繁多和严格条例的场所,比如关于市场准入物品的条例,关于物品的制造类型、来源、应该缴纳的税费,以及商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的条例等等。这种由市场确定的销售价格,“理论家和实践者都认为它是一个公正(Juste)价格或者是一个应该公正的价格。”这种市场的公正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可以保证尽可能公正地分配商品。市场所确定的公正价格,应该与已经完成的劳动、商人的需求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可能性,保持稳定的关系,并且确保穷人(至少是穷人的一部分)可以与富人一样购买到东西。另一方面,是要做到在市场中没有作弊和不法行为,即“欺诈的缺失”(absence de fraude)。这是一种对买卖双方的保护,即保护买方来对抗劣质商品的危险以及来自其卖方欺诈的风险。
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形成之后,市场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或者更确切地说,不应该再是公正化场所。”在资产阶级学者看来,市场应该服从一些“自然的”机制,即自发的机制,并在这种机制之下形成某种价格。这种价格被称为 “自然价格”(prix naturel)或“正常价格”(prix normal),但此时它已经不具备公正的内涵——市场从一个公正的场所变为了“真理场所”。人们不再关心价格是否公平,而关心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交换规律、价格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在人为操控之下形成的。市场被认为应该服从于自然的机制,只有“自然”形成的价格才被认为是真实的价格。福柯指出:“我们既在治理实践中又在关于治理实践的反思中所发现的各种价格,就其遵循市场的自然机制而言,将成为一种真理标准,可以使人们识别出正确的和错误的治理实践。换言之,正是市场的自然机制和所形成的自然价格——当人们基于此去观察治理的所作所为,治理所采取的措施,治理所规定的规则之时——可以使我们证伪和证实治理实践。”
在这种状况下,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成为了一种现代社会不言而喻的规则和“真理”。政府治理被认为不能违背市场的“自然机制”,应该放任市场的自然性爆发出来,不能人为地、过多地去干预,也不能按照所谓的法律公正、公平目标去运作。资产阶级思想家甚至把市场秩序的形成过程,也视为一种完全不受“人为”干预的自发、自然的演进过程。如哈耶克指出,“市场秩序是在对各种行为的习惯方式进行选择中逐渐产生的。这些新的规则得以传播,……是因为它们使遵守规则的群体能够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够把外人也吸收进来。”通过这样的方式,不平等的资本主义市场秩序自然化、永恒化和真理化了,市场秩序成为了一种“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在形式平等的资本主义市场中所内在的政治权力关系,就被掩盖了。在新自由主义浪潮中,凯恩斯主义政策之下对资本和市场的种种限制和束缚都被解除了,一切妨碍自由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度和法规都被废弃了。市场原则被推广和渗透到社会每一个领域和每一个角落。这种不受约束的自由市场及其“真言化”机制,成为新自由主义治理术的基石。
(摘自《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西方“后政治”现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