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吸烟点应设置专门用于收集烟灰、烟蒂的器具。
2.室外吸烟点仅供吸烟者吸烟使用,功能应单一,不应设置座椅、自动售卖机、电子屏等其他设施。
3.室外吸烟点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宜配备灭火、灭烟装置器材。
1.应在室外吸烟点所在位置设置醒目的室外吸烟点标识。
2.应在室外吸烟点所处环境区域,如场所和建筑物的出入口处、禁烟标识处、所在区域的指示系统和地图中等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
3.室外吸烟点宜设置吸烟范围的地面区划标识及文字提示。
1.室外吸烟点所在的单位、场所或物业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吸烟点的日常清洁、巡检、维护等管理工作。
2.应定期(每天至少1次)清理吸烟点收集烟灰、烟蒂的器具,确保器具中的烟灰、烟蒂不外溢,并保持吸烟点的环境卫生。
3.应定期(每周至少1次)检查吸烟点设施、标识、健康提示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4.室外吸烟点不应出现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
5.在台风、暴雨、高温、大风等恶劣或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期间,应对室外吸烟点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做好设施加固,收起顶棚或遮阳伞等。
通讯员:姚佳玲
编辑/责编:俞岚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