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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10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3月底完成我市2024年度社保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补差工作。
进行调整补差。
据介绍,2024年,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参保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3756元的,且人员参保状态在2025年3月为“正常参保”的人员,社保中心批量进行职业年金差额调整,补收差额将在2025年4月单位征缴计划补收部分中予以体现,缴费基数高于3756元的不作调整。已办理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职业年金已办理跨制度或跨省转出等业务,职业年金险种的人员参保状态为“终止参保”的不在批量调整范围。
以2024年度某职工缴费基数低于3756元为例,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某职工的工资为3656元,低于2024年最新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756元,应按照3756元进行年度工资申报并进行差额调整:
1.每月社保缴费基数差额:3756元-3656元=100元
2.职业年金月调差金额: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为100元×8%=8元;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为100元×4%=4元。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值班编委:王红利
审核:杜趁义
编辑:段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