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4月12日报道,韩国春川地方法院原州分院第一刑事部12日宣布,一名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公开聊天室结识未成年少女并实施车内性侵的2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拘押。法院同时要求该男子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并禁止其未来5年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涉案男子A某于2023年1月30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江原道横城郡驾车接走未成年少女B某,并在车内实施性侵。两人在案发3天前通过公开聊天室结识,A某当时已确认对方年龄。尽管A某在庭审中辩称仅对B某进行安慰,未发生性关系,但因受害者陈述始终一致且无矛盾之处、被告前科记录等为由未予采信。
法院认定,A某虽未使用严重暴力或胁迫手段,且对受害者年龄的认知存在模糊性,但其针对身心尚未成熟、缺乏足够判断与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且此前已于2020年9月因同类罪名被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目前仍在服刑期间,综合上述情节作出判决。A某已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