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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郑思远被采取刑事措施!两徒弟、一朋友同案被抓
4月8日,红星新闻从家属处获悉,江西武宁“00后”职业打假人郑思远上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记者了解到,郑思远在多地对小商户进行食品打假,理由以标签瑕疵、过期食品为主,发起大量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修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法接受采访。
郑思远的女朋友小七说,郑思远全职从事打假工作。家属为郑思远聘请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涉及案件属于食品消费领域的投诉举报索赔事项,郑思远个人认为“不存在威胁胁迫”等违法行为。
红星新闻了解到,同案还有三人被抓,但与郑思远的刑事程序有所不同。小七告诉红星新闻,其中两个是郑思远的徒弟,一个是他的朋友。
红星新闻联系到其中两人的亲属,他们都在武宁被抓。根据亲属提供的修水县公安局下达的拘留通知书,两人同在3月14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
郑某林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自己儿子是郑思远的“徒弟”,职高毕业,去年10月刚成年,跟郑思远“学打假”不久,有时会去外地。
张某妻子则表示,张某以前偶尔参与郑思远的打假,此后有两年左右没怎么联系,在今年过年前后曾跟随郑思远去南昌市“玩”过。
根据案号,红星新闻在江西公安报警小程序上查询到,张某一案于2025年2月27日被江西省武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受案,次日立案。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于3月14日被修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本案办案民警,其要求采访联系公安政工部门,未予以回复。4月8日,修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在电话中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其不了解案情,目前无法接受采访。(红星新闻)
有自媒体称,“职业打假人”周某被查
据网友爆料,此前,上海市某化妆品店因遭举报,被当地市监局处以超40万元罚款;此外,白**妆、***美妆等知名线上美妆店,也因同样的原因自行闭店。而多起相关案件,都指向同一个举报人——周某。
遇到职业打假人索赔,工商局按照惯例会让双方先协商处理,如果打假人索赔金额不高,店家一般会选择出钱“和解”,但如果索赔金额过高或由于其他原因,双方意见难以达成一致,店家往往只能“认栽”。在谈判过程中,打假人并不直接“开价”,而是先由店主报价,直到价格满意才同意“和解”。
根据采访以及网络爆料,周某“打假”的对象大多为标签、包装等存在问题的商品,这些商品部分是通过代购等途径进入中国市场,“海淘的商品有些虽然不合规,但并不一定就是假货,这也让打假人钻了空子。”上述淘宝店主说道。另外,有些年纪偏大店主开的线下美妆店,也会被周某“盯”上。(摘自公众号“仪美尚”等)
在校大学生“职业打假”被行拘
2024年7月的一天,一个帅气文静的年轻小伙先后光临了平乡县城大东等4家超市。
与众不同的是,小伙一不进服装区买装扮,二不去食品区买饮品、零食,却专门到中老年顾客较多的鲜菜区、干货区挑选面条、冰糖、茶叶、菜花(菜),而且每样只买一丁点。
在大东超市,小伙在干货区转悠,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货架上码放的商品。忽然,他抓起一袋冰糖,看了看包装,就拿在手上,径直朝结账门口走去。
从大东超市出来,十几分钟后,小伙子在生鲜超市干面类商品货架附近现身了。左瞅瞅、右看看,摸摸这样拿拿那样,最后买了一把纯手工挂面,离开了。
随后,小伙子迈进兜转转超市的大门,买了一包茉莉花茶叶,就出来了。
“小伙子来的这3家超市都是个人经营的小型超市,面积200多平方米,买的这些东西大都是与他的年龄不匹配的日常生活用品。后来,他到县城规模较大的新天地超市买东西去了。”平乡县中华路市场监管所王所长对记者说。
超市货架上各种果蔬、干面制品种类多,小伙子雾里看花,无心留意商品的外观相貌,只是翻来覆去端详商品的标签。临走,小伙子买了一把菠菜手工面、一棵有机菜花。
8月4日,平乡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邮来的4份书面投诉材料,反映上述超市销售的挂面、有机菜花、冰糖、茶叶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问题。投诉信的落款显示,小伙子叫霍某,巨鹿县人,现年19岁。
“霍某邮过来的4封举报信,信的格式、口气完全一样,只是超市名称、购买的商品、违犯食品法的条款不同,一看就知道他是职业打假人,马上将投诉信转交中华路市监所、食品流通科调查核实。”平乡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钦栋不无遗憾地说:“后来,我进一步了解得知,霍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太可惜了!大学生竟然以打假为名义搞敲诈勒索,令人难以想象。”
霍某购买的几样商品存在什么问题?王所长说,冰糖的“生产执行标准”过期,菠菜挂面、鸡蛋挂面的配料成分表里没有菠菜、鸡蛋,茶叶的包装上没有标注质量等级,有机菜花没有有机认证标识。按照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求超市立即整改,一方面责令上述超市直接与霍某沟通,尽量协调解决。
经过电话沟通,霍某同意协商解决,却一口咬定: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家超市必须给1000元赔偿。
8月11日,3家超市负责人来到市场监管局,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1000元”,自愿中止调解。
接着,3家超市向平乡县公安局报警。经查,违法嫌疑人霍某一个月前到武某经营的超市花几元价格购买小商品后,以生产厂家倒闭、合格证失效等理由多次举报,并以此要挟超市索要1000元“赔偿金”作为撤诉条件,达到了敛财目的。同时,违法嫌疑人霍某对其在平乡县及其周边地区,采取恶意索赔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局依法将霍某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来源:燕赵农村报 记者李月锋)
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2023年共监测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就有22万起。“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使企业苦不堪言,而且挤占了维权渠道,占用了社会资源。”对此,今年的市两会上,深圳市人大代表李晓桃提出遏制职业索偿人牟利性“打假”行为的建议,希望能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恶意索赔”黑名单,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
据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出现不少自编自导的打假维权。去年4月,“4人含碎玻璃渣吃火锅敲诈被刑拘”的消息曾登上热搜,4名犯罪嫌疑人在5个月时间内,连续在5家海底捞门店多次恶意索赔,所涉诈骗金额1万余元。还有一名“消费者”3年来在近200份外卖中吃到头发、钢丝,后向商家索赔。经侦查,属于“无中生有,敲诈勒索”,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读特新闻)
最高法点名“职业索赔人”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最高法报告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
报告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报告还提出,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重庆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顶端新闻)
来源:零售信息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