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流公司被点名,超标排放为何屡罚不改?

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公布的2024年度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中,某快递物流公司被点名。在2023年一个自然年内,这一公司有12辆车因不符合排放标准而被处罚5次以上,其中有3辆车被处罚7次,两辆车被处罚6次。与之类似,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建筑材料公司3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尾气排放超标,在2023年度被处罚5次以上;2021年,北京市顺义区某企业的厢式货车也因不符合排放标准受到7次罚款处罚。偶尔一两次出现问题可能是疏忽大意,同样的问题反复多次出现就值得反思深究了。


车辆的拥有者、使用者对做好车辆维护管理责无旁贷。2020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也明确,城市公交、道路运输、环卫、邮政、快递、出租车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保本单位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车、油、路、企”统筹的攻坚思路,要求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


公交、运输、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是重型柴油车的用车大户。这些企业的机动车数量众多,由于行驶里程、购买年限等情况不同,车辆排放状况存在一定差异,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车辆整体达标排放至关重要。企业管理者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车辆日常维修和排放治理。


为何一些企业无视自身责任,任由超标排放车辆上路?笔者认为,违法成本低是重要原因。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遥感监测、远程排放管理系统、摄影摄像取证等发现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法处理。目前,规定的处罚是罚款200元、不扣分。在上述案例中,未履行主体责任的管理者,也被罚款3万元。与尾气治理需要增加的投入、违规上路带来的收益相比,少数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


而且,很多车主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遇上环保路检的概率不高,尾气超标未必会被抓现行。这就导致一些车辆反复超标、反复被罚,一些人甚至将罚款视为“过路费”,直接算进了运行成本中,认为“交罚款比修车划算”。按规定应建立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在实践中被一些企业简化为应付检查的“台账游戏”,环保设施维护被排在时效、经济效益考核之后,实则是将环境成本转嫁给了公共空间。


近年来,随着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和全社会环境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北京市重型柴油车超标率从2018年的10%下降到了2024年的2%。但在北京等地,移动源已经成为污染物首要排放来源,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就必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在加严排放标准、推动老旧车辆更新、借助新技术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强化企业端的责任同样重要。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做好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尾气超标排放黑名单等方式,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治理移动源污染,既需要技术升级、执法从严,也需要企业真正将环保责任扛在肩上。眼下,唯有法律、监管、企业三方合力,才能让那些“带病上路”的柴油车彻底刹车,真正打赢这场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编辑:周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