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韬,男,1975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老陈镇祝官屯村2224号。证件号码:37142819750425101X。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史文芝与被执行人陈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1402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5)鲁1402执恢165号。因陈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陈韬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陈韬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属实并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线索提供人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悬赏期限:2025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534-2311933 尹法官
申请执行人电话:13853412229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