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江飞玲)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男子擅自从事烟草买卖业务,涉案金额近20万元。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经营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吴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买一些品牌香烟后对外出售,赚取差价,销售香烟价值总计19.335万元,吴某从中获利2万元。另查明,2023年9月15日,吴某主动到城中派出所投案,后吴某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吴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吴某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吴某退出的违法所得2万元,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依法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