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咨解读两高报告9:不批捕38.8万人等于错抓?不起诉40.2万人等于错捕?






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我是曹保印。解读两高报告,今天解读最高检报告提到的不批捕与不起诉。


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


不批捕38.8万人,可以理解成38.8万人被错抓了吗?不起诉40.2万人,可以理解成40.2万人被错捕了吗?当事人要想不被批捕、不被起诉,不被错抓、不被错捕,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又该怎么做?


不批捕与不起诉,这是司法理性的“过滤网”。这里的法律逻辑是,不批捕≠错抓,而是审查后认为无逮捕必要。常见情形是:证据不足,占42.3%,如关键物证未提取、证人证言矛盾。无社会危险性,占35.1%,如轻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固定居所。和解/赔偿,占12.6%),如故意伤害案达成刑事和解。典型案例是,大学生因琐事斗殴致人轻伤,赔偿获谅解后不批捕,取保候审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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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不起诉≠错捕,而是经全案审查后终结程序。这里的法定情形是,法定不起诉,占14.8%,如过追诉时效、情节显著轻微。相对不起诉,占67.2%,犯罪轻微且认罪认罚,无需刑罚。证据不足不起诉,占18%,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典型案例是,某小吃店使用过期调料被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未造成实际损害且整改到位,检察院决定相对不起诉。


那么,当事人如何争取不批捕/不起诉呢?一是注意“黄金37天”,即拘留后30日内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证据不足,如鉴定意见缺失;无社会危险性,提供单位/社区担保;达成刑事和解,及时赔偿并获谅解书;审查起诉阶段,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证明案件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涉企案件推动企业合规整改;申请启动听证程序,引入社会评议。


不批捕/不起诉数据反映“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落地,2024年诉前羁押率降至26.7%。从现实挑战维度看,部分公安机关仍存在“构罪即捕”“以捕代侦”惯性思维;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不统一,可能滋生“人情案”。


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一个案例: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最高检指出,这是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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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律师拍摄)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当事人的行动指南:遭遇不当立案时,及时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被刑拘后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把握不批捕黄金窗口期;涉企案件积极推动合规整改,争取不起诉。


需要说明的是,所谓“黄金37天”,是指刑事案件的最长批捕等待时间,当事人绝不能迷信37天,而是越早聘请律师代为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和《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越好,早一天提交,就少一天被捕的风险。要知道,不少案件往往在10天左右,就被批准逮捕了。


我是北京国咨律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如果您想咨询法律问题,请给我留言。



(本文根据北京元法堂、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解读两高报告系列】视频整理)






国咨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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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王洋主任)

王洋: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兼刑事重案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刑事诉讼法方向)。获选2018年度法制晚报优秀律师,2021年度中国新锐律师,2022年度中国大数据科技传播奖(法律科技服务体系)获得者。王洋律师曾任职于某地人民检察院,转型刑事律师以来,在执业十几年的过程中,先后办理数百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多位案件当事人被判无罪、缓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获重大减刑、取保候审。


 国 咨 律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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