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沙湾市:耐心释法解继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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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在沙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证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受访单位供图


近日,沙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解决了一个继承难题,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日前,沙湾市民毕某来到沙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求助,其父亲多年前离世,母亲也于前不久去世,毕某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她在某银行留有存款。


当毕某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银行取款时,银行告知其需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才能支取。于是,毕某来到沙湾市综治中心。


公证人员王钉仔细了解毕某家的情况:毕某父母生前共同育有两个孩子,但毕某的哥哥先于其母亲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本案中,毕某哥哥在其母之前去世,所以毕某哥哥的孩子与毕某同为该笔存款的继承人,因此银行无法直接给毕某一人办理取款业务。


经过工作人员的释法,毕某终于理解了法律规定,随后他按照公证处工作人员列出的业务清单,重新准备材料。


沙湾市综治中心持续关注事情进展,毕某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在相关当事人的见证下,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继承公证业务顺利办结。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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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泽卿
主编/张   炜

审签/谢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