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被压断,谁之过?
去年8月,居民朱女士(化名)将车停入小区立体车位后,探身车内取物时未及时离开。此时,邻居黄女士(化名)自行操作车库遥控器,导致朱女士车位抬升压断车门。这场“高空惊魂”随即引发了三方责任之争:朱女士认为物业监管缺位、黄女士操作不当;黄女士反驳称,朱女士在车内滞留过久才是主因;物业则强调已设置警示标识,管理费低廉不应担责……三方各执一词,矛盾突出。
庭审中,主审法官居义良就三方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原告朱女士主张的各项损失有无依据等问题作出了释法说理。
物业管理维护莫懈怠
业主规范使用降风险
法官认为,立体车库能够在有限的空间里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停泊的容积率,有效缓解和改善小区或者经营场所的停车问题。然而,立体车库带来的“高”便利,更需管理的“严”落实,否则极易造成财产损害,甚至引发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因此,安全使用立体车库,需要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双向奔赴”。除了管理者尽责,从业主个人角度而言,自己永远是人身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再细致的管理也会百密一疏。立体车库的安全使用,离不开业主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规范的日常操作。
特种设备
如何实现“双重保险”?
记者了解到,平常我们所看到的电梯、景区的缆车、游乐园的大型设施等都属于特种设备,案件中涉及的立体车库也包含在内。如何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为此,国家特别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条例,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力度。
为深化普法效果,本次巡回审判特邀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起重机械检验所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龚文现场就机械式停车设备如何在使用中减少安全风险,以及设备维护管理事项进行了面对面科普宣传。
龚文告诉在座的居民,警示标志只是底线,物业应建立操作培训制度;居民则要牢记“三不原则”,即设备运行时不离人、不滞留、不擅动。
“以前总觉得立体车库就是个‘铁架子’,按个按钮就能用,哪想到还有这么多门道!”家住五角场街道的李女士在旁听庭审后感慨道,“今天亲眼看到法官和专家拆解事故责任,就像上了一堂‘立体车库安全课’。以后可不敢再图省事自己按遥控器了,得等管理员来操作才放心。”
车主黄先生意识到,停好车后要及时下车,不要在车里过久逗留。“自己应该多长点心,毕竟车是自己的,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他说。
从“个案判决”到“社区公约”
杨浦社会治理谱新篇
庭审结束后,法院与社区代表共商长效机制。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咏提到,今年将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巡回审判工作:一是开好“家门口的法庭”,做好司法延伸工作;二是丰富巡回审判内涵,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三是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发挥“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的作用,带动更多社区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同时,通过以案示法提升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能力。
文字丨窦雨琪
图片丨窦雨琪
编辑丨吴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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