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山东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为缓解旱情,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4月11日14时至2025年4月12日0时。
二、作业点位置及影响区域
郯城县气象局作业点。上述作业点周围20公里范围内处于作业影响区域。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影响区域的人员在作业时段内请注意隐蔽,尽量不要室外活动,以免受到意外伤害。
(三)上述作业影响区域内可能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残骸,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有此情况,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郯城县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事故报告
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郯城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五、联络方式
联系单位:郯城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539-6221035
特此公告
郯城县气象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