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通过一切适当手段促进农业、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这无需我多做推荐;但我不得不向你们指出,切实鼓励从国外引进新的有用发明,以及鼓励国内发挥技艺和天赋进行发明创造,同时通过适当关注邮政和邮路来促进我国各地之间的交流,是非常适宜的。
我也深信,你们会同意我的观点,即没有什么比促进科学和文学更值得你们支持的了。知识在每个国家都是公众幸福最可靠的基础。在像我们这样一个政府的措施如此直接地受到社会意识影响的国家,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专利商标局用几张宣传图,回忆了早期美国专利的情况。
申请一件专利3.8美元
虽然是美国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来审查专利,但是1790年申请一件的专利的成本是3.8美元。当时,美国还没有工业化,处于农业时代,没有确切的收入数据,不过一些资料显示当时年收入可能在几十美元或不超过200美元。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一开始申请专利就并不便宜。
50美分:接收和提交申请 10美分:提交说明书(每100字副本页); 2美元:撰写专利文件; 1美元:加盖大印 20美分:批注交付日(含服务)
可以看到,早在美国专利制度建立之初,就确立了专利成本的基本框架:一是成本并不便宜,可能会考虑到设置一定门槛,防止滥用;二是专利撰写成本占比超过一半(52.6%);三是审查看来是不要钱的,由于当时的美国专利还是需要进行实体审查的,但是从以上成本项中没有对此单独列支,因此有可能是当时没有考虑审查收费或是涵盖在其他几个项目中,如盖章或服务等。
专利审查工作负荷太大导致改为注册制
根据1790年《专利法》,由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战争部长亨利·诺克斯和司法部长埃德蒙·伦道夫组成的第一届专利委员会开始审查专利。
然而经过早期的实践,这些内阁要员发现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审查,由此导致了专利申请的大量积压。发明家有时还抱怨,委员会的审查有时还很武断。于是,美国国会在1793年通过了一项新的《专利法》,放弃了专利审查,改为登记制度(注册制),该制度一直持续到1836年,由国会在1802年成立的美国专利局重新接手审查。此后,美国又开始重新对专利进行审查和评估。
一场大火与"X"专利
1836年12月15日,一场灾难性的大火烧毁了专利局,以及许多专利文件和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