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10日消息,锡业股份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收到云锡控股公司的《关于提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函》。云锡控股公司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提议人云锡控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78亿 股股份,占锡业股份总股本的 10.81%。提议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结合公司发展实际,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暂无在回购期间主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提议人承诺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尽快就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