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商银行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2%至676.5亿元,净利润增长0.9%至151.9亿元,不良贷款率连续三年下降至1.38%。
2.面对净息差收窄的行业挑战,浙商银行非利息净收入激增39.05%,占营收比重提升至33.25%。
3.浙商银行高级管理层频频落马,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建强表示,这些案件让银行感受到坚持合规的重要性。
4.由于高管层持续动荡,浙商银行员工薪酬出现较大变化,2024年员工人均薪酬为57万元,较2023年缩水2.4%。
5.浙商银行实施高管降薪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显示出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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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3日召开的业绩说明会上,履新浙商银行(601916)行长的陈海强与董事长陆建强联合亮相。
2024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2%至676.5亿元,净利润增长0.9%至151.9亿元,不良贷款率连续三年下降至1.38%。面对净息差收窄的行业挑战,该行非利息净收入激增39.05%,占营收比重提升至33.25%,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陈海强表示,将与陆建强携手推动“智慧经营”战略深化,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投研能力等举措,应对市场不确定性,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
高级管理层频频落马,“在风雨中干活”
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建强公开谈及了近几年浙商银行在职和卸任高管频繁涉案被查的现象,称是“穿越了风雨,懂得了正和严的重要性”。 早年间,浙商银行与浙银资本、浙商产融“投贷联动”的影子银行业务打法,曾令浙商银行的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但也带来许多争议,为后来几年的不良资产风险暴露埋下隐患。
自2019年以来,浙商银行高级管理层面风波不断,多位高管因违纪违法问题相继落马。
最早被查的是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清良。2019年7月,顾清良因涉嫌受贿被宁波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11月、12月分别被拘留和逮捕。2020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顾清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经查,顾清良在2004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42万余元。
同年,浙商银行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邹建旭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其曾任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1年9月,原浙商银行副行长张长弓被带走调查。张长弓在2015年至2018年间担任浙商银行副行长,期间参与了“宝万之争”“乐视爆雷”等事件。调查历时近三年,直至2024年10月底,张长弓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长弓涉嫌受贿约3亿元,挪用公款超6亿元,合计金额近10亿元。为争取宽大处理,张长弓揭发了多位金融界人士,包括其原上级——浙商银行前董事长沈仁康。
2023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浙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仁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沈仁康自2014年9月担任浙商银行董事长,掌权期间,浙商银行资产规模从不足5000亿元快速扩张至2万多亿元,但主要依靠投资资产拉动,占比曾超50%。这种激进扩张模式埋下了不良资产风险隐患。2018年以来,浙商银行相继涉及新光控股、银亿股份、康美药业(600518)、北大同方等企业的债务违约事件,不良资产率上升,导致拨备计提压力增加,净利润增速承压。
在高管层频繁被查的同时,不少高管也选择辞职出走。2021年6月,行长徐仁艳、副行长徐蔓萱、首席风险官刘贵山辞职;同年9月,监事王峰离职。2022年,副行长吴建伟辞职。2023年,副行长刘龙、首席审计官姜戎、首席风险官陈海强等人相继离职。2024年8月,行长张荣森辞职。
2024年末,浙商银行再掀波澜。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被曝失联。刘龙在失联前,已于2023年4月以“个人职业规划”为由辞去副行长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其离职前,曾被曝与沈仁康贪腐案有关联。
陆建强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这些案件“有的是因为前一轮影子银行业务造成了巨量的不良,有的是他们自己没有把持好底线”,银行管理层在这些案件爆发处置过程中也是惊心动魄,“稳定管理和舆情压力很大”,但在以案促改过程中,确实感受到银行机构经营要“正字当头,严字为要”,感受到坚持合规的重要性。
刀刃向内,薪酬全面缩水
既有受LPR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净息差收窄的外患;也有高管层持续动荡,高管不断辞职、落马的内忧。在内忧外患之下,浙商银行的员工薪酬也出现了较大的变化。
截至2024年底,浙商银行共有员工25226人,较2023年增长2331人。在费用方面,2024年,浙商银行的业务及管理费为204.6亿元,较2023年增加13.7亿元,增长7.2%。其中人工成本为137.4亿元,较2023年增加12.4亿元,增长9.9%。以职工薪酬总额除以期初期末职工人数平均值,可得浙商银行员工人均薪酬为57万元,较2023年的58.4万元缩水2.4%。
在员工人均薪酬微降的同时,浙商银行高管薪酬出现了大幅缩水。2024年度,浙商银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总额为1451万元,较2023年缩水956.1万元,降幅高达39.7%,这部分因为高管薪酬中2024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尚未披露,将于2025年下半年披露。但具体来看,在报告期内,时任副行长陈海强、景峰及骆峰税前薪酬为131.9万元,较2023年缩水59.3万元;执行董事马红薪酬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跌破百万,2024年报告期内税前薪酬为89.3万元,较2023年下降51万元。
此外,浙商银行还公布了2024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数据,涉及1424人次,总金额3033.78万元。这一金额在九家公布追索扣回数据的上市银行中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银行的3250万元。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在发现员工存在不良行为或违规行为时,对员工的薪酬进行扣减或追索的行为。这种机制通常用于维护企业的权益和行业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是银行薪酬激励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而言,如果在规定期限内,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这一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银行高管和关键责任人,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在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方面,该制度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浙商银行在业绩说明会上展示了其在面对高层动荡挑战时的改革决心,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投研能力等措施,在不确定性市场中保持了高质量发展态势,同时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实施高管降薪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显示出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坚定决心,未来,浙商银行需持续加强合规管理,确保稳健经营,以回应投资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