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人工影响天气对空作业公告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丰镇市气候特点和2025年抗旱减灾、森林草原灭火、生态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需求,特制定丰镇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现我市即将全面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现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止。

二、作业区域:地面(移动式)火箭作业区为丰镇市所辖地区。

三、作业设备类型:地面火箭增雨作业采用乌海556厂生产的6300米射程电击发火箭对空作业及固定烟炉作业。

四、作业空域管制:地面火箭人工增雨对空作业,涉及到军事和航空等安全问题,任何单位、任何人未经空域批准严禁擅自实施作业,如作业造成事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事故报告方式:地面火箭增雨用火箭弹属军工和爆炸危险品,国家规定允许有小比例的不炸率或哑弹。故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哑弹掉落时,请及时通报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处理,不要擅自损毁,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有关人工影响天气方面的事故报告和信息咨询请拨打值班电话:0474-3252320 (陈晓虎:15848107242

丰镇市气象局

2025年4月8日

图片

来源:丰镇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