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联合!渣土船舶安全警示系列活动

近五年长江太仓段发生的7起小型船舶自沉事故中,绝大部分发生在长江#1-#4 浮水域且都发生在晚上夜间,尤其是在大风浪天气情况下居多。为加强渣土船舶安全管理,防范渣土船舶事故险情,3月份,太仓海事局组建安全宣讲团,主动对接上海市闵行区、青浦区、奉贤区、宝山区等地交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渣土船舶运输安全警示系列活动。

苏沪两地监管部门组织观看《长江太仓段小型船舶风灾自沉事故》警示教育片,重点解读《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以及太仓海事局精心凝练总结的渣土运输船舶长江安全航行“十大注意”事项。渣土码头负责人重点汇报交流在不超载出港、不封舱不出港、恶劣天气防控等方面看法,苏沪两地交通主管部门现场答疑解惑并就防范渣土船舶事故险情等方面提出建议,本次活动实现对上海跨省转移至江苏渣土码头“全警示、全走访、全覆盖”。


 




渣土运输船舶安全航行“十大注意”



01
注意天气预警,切勿冒险航行



02
注意严禁超载,留足储备浮力



03
注意平衡装载,船首少装货物



04
注意落实封舱,增加安全系数



05
注意甲板开口,谨防上浪进水



06
注意配齐人员,不要缺员航行



07
注意避免夜航,选择天亮开航



08
注意禁止抢头,统一会让意图



09
注意遇险报警,寻求海事救助



10
注意穿救生衣,关键时刻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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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太仓海事
编辑|冯雨卉
审核|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