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聚焦“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召开协商会,为更好服务新就业群体建言献策。
“在从业的两年里,我见证了城市的发展并努力奋斗,让我在城市有了归属感。”32岁货拉拉平台车队司机李小文的发言真挚感人。然而,收入不稳定、工作强度高且时间长,车辆损耗、油费、保险、平台抽成、交通罚款成本高等现实困境,也让这位青年司机有着“缺乏社会保障”的感觉。
顺丰速运快递小哥张明明已从业8年,每日穿梭于大街小巷,遍布城市各个区域的“工会驿站”,让他在工作中能短暂休息,体会到温暖。“希望搭建基层治理平台,让我们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可以为社会发展多尽一份力。”
“放心,你们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履职的方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说,现实问题等不得,自治区政协要聚焦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重点发力,把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履职的重点内容,结合助力实施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一体谋划、一体落实。
“如何降低劳动者的维权门槛,为他们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维权服务?”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图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蒋利提问。
“优化诉讼程序,提高审理效率,降低时间成本;统一裁判标准,强化执行力度,简化电子证据举证规则……这些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下一步建议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综治中心治理范围,整合调解、仲裁、诉讼资源,强化监管职责,规范书面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慧卿说。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志虎在协商互动时表示,要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当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工作,着力在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薪资福利、职业安全保障、劳动争议解决、强化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当前或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有没有强制与弹性相结合的更加灵活的参保模式?”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立人人才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包斯日古楞提问。
“目前的情况是可以弹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保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文钢回应委员关切并表示,下一步,将在持续做好职业培训等服务、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并探索“阳光仲裁”、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推进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好职业伤害保障准备工作等方面发力。
网络平台有关负责人针对新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也提出了建议。
“建议建立外包服务商准入机制,借助税务稽查与劳动监察推动社保合规,对直营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构建社保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建议创新灵活就业人群社保体系,根据经济体量居民收入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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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年来,围绕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今年又在全区推行就业促进行动。自治区政协积极助力,年初以来,深入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场景,了解基层一线情况和问题诉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底,内蒙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2万余人,18-35岁的劳动者占比超70%。”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且国山提出,加强劳务合同管理、优化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薪资福利协商机制、完善职业安全保障、强化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劳动争议解决质效等建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奇巴图表示,要认真吸收这次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成具体的政策举措和工作内容,真正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作者:菅海霞 李睿琦
文字编辑:张佳琪
新媒体编辑:叶瑶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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