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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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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宾川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关于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5年4月1日—10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1.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或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2.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3.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重复收费、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等问题。

4.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处罚种类不一致、处罚过度、滥用裁量权、罚没财物处置不当等问题。

5.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无差别检查、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6.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等问题。

三、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以上六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和通信地址

1、电话及传真:0872-7311935。

2、通信地址:宾川县司法局(宾川县金牛镇南苑路211号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编:671600)。

(二)电子邮箱:bcxxzzfjd@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二)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宾川县司法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来源/宾川县司法局

编辑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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