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其中也包括电子烟!!!
《电子烟管理办法》中也明确了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利
却仍然在暗中生产电子烟
并销售给未成年人
这类电子烟味道清香
造型五花八门
有“奶茶杯”“可乐罐”“麻将牌”
甚至还会伪装成玩具
让孩子们放松警惕
图丨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些不良商家
售卖的方式也很独特
有的在某视频平台的短视频下
评论“草莓、西瓜、鲜花”等表情包
这些内容看起来是正常的回复
但在吸电子烟的消费者眼里
这就相当于是一个销售“暗号”
图丨图片来源于网络
还有不少吸食电子烟的未成年人称
只要不穿校服
在很多销售场所都能轻易买到电子烟
线下售卖电子烟的商家
为躲避监管还会转线上交易
不少孩子因好奇买了后
就渐渐的染上了烟瘾
而他们不知
背后的危害有多大!!!
国家各项禁令相继出台
就是要阻断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但这类产品却仍在监管下暗中流通
不法商家在利益面前
罔顾法律与社会责任
必须严厉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相关法规
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是违法行为
相关经营者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如果违反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罚款金额可能达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如果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要求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电子烟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并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情况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18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2019年发布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这些法律和规章的设立
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和使用
含有尼古丁的产品
因此,商家在销售电子烟时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不向未成年人销售
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潜在危害
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不要购买这类电子烟
一旦发现有人销售
应立即拨打12313举报
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声明:本文由法治安顺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编辑:梁爽◆审核:刘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