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与叶先生相恋4年并育有一子,2024年两人分手,却因为两辆车的所有权和债务问题发生纠纷。
01【事件回溯】未婚生子+百万豪车,甜蜜情侣变“经济仇家”
2021年,周女士与叶先生在订婚宴上一见钟情,迅速同居,怀孕时她才发现对方竟是“失信被执行人”。为维持感情,周女士卖掉自己的车(9.4万元),零首付贷款购入一辆30万的车,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则由叶先生支付。
2023年,叶先生又购入一辆新能源车,仍然登记在周女士名下,5万元首付和前期的按揭款虽然从周女士账户中支付,但实际资金来自叶先生的母亲;2024年8月份两人吵完之后,新能源车被叶先生开走,剩余17万余元贷款却要周女士来还,而她没有工作,无力支付贷款,希望叶先生将贷款结清。
争议焦点:
卖车款9.4万“消失”:周女士称未到账,叶先生坚称“已转账”,但未提供转账记录;
新能源车归属成谜:叶先生用母亲资金付首付,车在周某名下却拒还贷17万;
02【法律深扒】“借名买车”背后的致命陷阱
现场,周女士查询了之前的转账记录,叶先生转给她的款项,部分备注用于支付第二辆车的按揭,部分没有备注。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1. 第一辆车的归属权:
律师分析: 若叶先生未返还9.4万卖车款且用于购车,周女士可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车辆;
致命漏洞:叶先生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借名买车或涉嫌“拒执罪”,周女士代持车辆或被追偿!
2. 新能源车贷款纠纷:
转账备注≠所有权!叶先生转账备注“车贷”但无书面协议,法律上或视为“赠与”;
女方困境:车被开走却背贷17万,男方拒一次性还款,分期方案遭拒。
周女士
我一定要他结清贷款,然后联系方式都不要了,这样子我才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03【血泪警示】恋爱中这些钱事必须说清!
调解小组认为,尽管两人已经分手,但他们共同经历了多年的感情,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能避免矛盾升级,也是对彼此曾经付出的一种尊重。但叶先生坚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帮帮团提醒
在恋爱关系中,涉及大额财产的购置和处置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避免纠纷发生时,出现难以维权的情况。
01征信黑名单者,慎涉共同财产!
02车辆登记≠所有权,代持人风险极高;
03转账必须留痕:备注用途、签书面协议,否则法庭难认;
04孩子非“筹码”:非婚生子抚养权、费用需提前公证;
05同居购房买车,务必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出资、归属、债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