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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布通知:上浮10万元

近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4月1日起
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额度
上限基础上上浮10万元
↓↓↓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就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限基础上上浮10万元。该上浮政策,可以与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3月27日


政策解读


一、如何界定缴存职工购买现房?

本次政策所说的现房,具体是指缴存职工购买我市2025年1月1日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项目现房销售备案,且前期未办理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不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合同备案。

二、缴存职工购买开发商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额外提供开发商现房销售证明材料,但申请时需要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未主动告知导致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的,责任由职工自行承担,且事后无法变更。

三、现房销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那些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本次现房销售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以和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多项叠加后,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60万元。

例:职工张某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2025年10月1日购买我市开发商现房销售新建商品房一套用于自住,若该商品房小区于当年6月被住建部门列为山东省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在其他贷款条件符合的情况下,该职工家庭叠加享受现房、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额度上浮政策(10万元、30万元、20万元),最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60万元。

四、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已受理审批业务不再追溯调整。


 来源:琅琊新闻网


(声明: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侵权,请权利方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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