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彬羽 封面新闻记者 伍勇
因弄丢黄金项链,害怕被家人责备,于是选择了报警,谎称在家里被“持刀抢劫”,最终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4月1日,德阳市旌阳区警通报了该案件详情,并呼吁公众切勿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据民警介绍,3月29日,辖区市民吴女士在打扫房屋时,突然发现放在屋内的一条黄金项链首饰不见了,回忆起可能是自己弄丢,吴女士心想这事要是家里人知道了那免不了被责备一番。吴女士思索良久后编造了一个情节给女儿“交差”。
“女儿呀,妈被打劫了,家里的金项链我送出去了。”当天上午,吴女士便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并向其诉说她在家中被一陌生人持刀抢劫,还把经过说得绘声绘色。吴女士的女儿听后毫不怀疑,立即向黄许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黄许派出所迅速将情况反馈给分局刑警大队,并联合开展调查工作。但令人意外的是,通过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结果显示,屋内并没有出现外来人员遗留的痕迹,且受害人吴女士所描述的案发时间点和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民警在调取邻居家监控时,也没有发现与吴女士所描述相似的可疑人员出现。
“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记错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吴女士显得略有慌张。“调查中,办案民警也在向吴女士反复核实嫌疑人的外貌衣着特征,但她描述嫌疑人身高时却出现前后不太一致的情况,当时我们就怀疑吴女士欺骗了家人报了假警。”民警卢小虎说道。
虽然案件存在多方疑点,但旌阳警方仍旧立即成立专案组,20余名警力迅速集结,对这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展开全面侦查,对案发现场及附近周边来往人员和可疑车辆展开24小时不间断的摸排走访工作,但始终没有找到与吴女士描述所相符的嫌疑人。
“警官,我错了,是我欺骗了家人报了假警。”当案件调查到第三天,吴女士迫于压力来到派出所自首,并对自己报假警的事情供认不讳。声称自己当初编织谎言时也没有想到会触犯了法律,本意是将项链丢失的事情隐瞒避免家人的责备。
“当天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到家时,晚上就寝我也是彻夜难眠,觉得这个事情真的是闹大了,自己也不应该欺骗警察同志,但也很害怕受到严重的处罚。”面对民警的询问,吴女士说道。
据悉,本案警方投入20余名警力开展72小时排查,公共安全资源被极大消耗。鉴于吴女士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女士处以行政拘留2日。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呼吁广大市民切勿因小事触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