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区2025年度交通运输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堆龙德庆区各相关运输企业及广大货车车主: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现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报废和新购同时满足)、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企业和个人分档予以补贴,现公告如下: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二、申报地点

堆龙德庆区交通运输局(位置:堆龙德庆区政府大院4号楼306)

三、补贴范围及时限

国四及以下、车籍为堆龙德庆区、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营运类柴油货车。补贴资金按“先到先得,补完为止”方式兑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堆龙德庆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仅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注销证明》

4.《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二)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6.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注: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须一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需提交以下资料:

1.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堆龙德庆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主审拉巴曲珍
编审:强      珍

编辑:仁      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