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罗松波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丰顺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将本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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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