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2日消息,光洋股份公告称,鉴于越南当地政府的投资许可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及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仍由全资子公司香港光洋作为出资主体,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增加至120万美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中国香港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越南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等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开拓海外市场等,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全资子公司设立后经营情况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境外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不确定性,且境外经营可能面临多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