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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岳西又有人因为此事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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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

近日

汪某某因在林区

乱丢烟头引发山火

被岳西县公安局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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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13时许,岳西县公安局河图森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河图镇凉亭村山场失火。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途中联系应急救援部门共同前往救援,在民警辅警、消防队员、镇村干部及热心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明火熄灭。经调查,凉亭村村民汪某某在林区吸烟,随手将烟头仍在林区引发山火,过火面积640平方米。

3月25日,汪某某已被岳西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地及林地边缘进行烧荒、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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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融媒体中心



来 源 | 岳西公安
编 辑 | 刘倩  责 编 | 吴传攀  监 审 | 林智勇
主办单位 | 岳西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 26037766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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