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奔流新闻(记者张艾萍)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药监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通过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共同打击重大违法行为。

《细则》明确了给予举报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违法行为:一是对自然人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案件;二是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行为;三是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时,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若违法行为存在系统性风险或严重危害公众安全,举报人也可获得相应奖励。  

在奖励标准方面,《细则》采取分级激励措施,根据举报证据的价值和违法事实的查证情况,将举报奖励划分为三个等级。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二级举报按罚没款的3%予以奖励,三级举报按罚没款的1%予以奖励,并分别设置了最低奖励金额。对于无罚没款的案件,同样按照不同等级设定最低奖励标准。此外,为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行为,《细则》规定内部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可额外增加30%,单起案件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为方便公众参与,举报人可通过举报电话(12315)、举报邮箱(gs.12315@qq.com)等渠道自主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也可到各市(州)、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