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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拳脚相向”到“握手言和”,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这样化解亲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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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凭借创新的“三个现场”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亲属间轻微伤害案,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彰显基层治理法治化成效。

此案起于亲属间土地权属争议。曹某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存疑,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经调查,涉事双方为叔侄,因祖辈土地划分界限不明积怨已久,多年纠纷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致一方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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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三个现场”工作模式。“三个现场”工作法,即“案发现场吃透案情,听证现场定分止争,庭审现场释法说理”。包案领导带队深入案发地,走访乡镇政府、勘验争议地块、还原事件经过,查明纠纷根源是历史遗留的土地确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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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案情后,检察院搭建协商平台,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听证员、属地派出所民警等共同参与,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围绕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等焦点,展开专业论证。经释法说理,曹某最终认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办案过程中,检察院秉持“调解优先、溯源治理”原则,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修复了亲属关系。

未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推动“三个现场”工作法与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优质司法保障。


撰稿:吕柳欣 周俊静 文/图(元阳县人民检察院)


法律顾问: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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