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31日消息,佛燃能源公告称,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在佛山市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佛山华源能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佛山华源能开展银行授信等业务的实际担保额度为 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佛山华源能开展银行授信等业务的担保额度为 70,000.00 万元,佛山华源能剩余经审议开展银行授信业务的额度为 130,000.00 万元。针对本次担保,佛山华源能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为 56,883.61 万元,净资产为 6,467.56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739,404.53 万元,净利润为 3,861.46 万元。经查询,佛山华源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70,000 万元以及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两项金额之和。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310,269.36 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114,400.54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8%;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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