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年3月25日21时53分
查获地点
镇宁县祝英哨村路口
在面对民警的检查时
该车驾驶人马某
“神情慌张、言辞闪躲”
经检测
马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酒精检测现场
酒精检测结果
+呼气式酒精检测:21mg/100ml
+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猫”信息卡
■ 姓名:马某
■ 车辆信息:贵G****1号
■ 查获地点:镇宁县祝英哨村路口
听到检测结果,马某一脸震惊
随即表示
“自己喝了一点点酒!”
“我确实是喝了酒”
“想到喝得不多,应该吹不出来”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马某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从本期案例中也可以看出
很多驾驶人
都会有这样的错觉
“只喝了一点点,应该没事了”
“没有喝醉,开车没问题”
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贵州交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后悔
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
有人因此被拘,有人因此受伤
更有人因此毁了前途
甚至失了性命
......
全省公安交警
持续严查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一旦查获
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