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限期办理征地补偿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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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征地补偿有关手续的通知

陈伟兴、陈汉荣:

为推进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征地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丰顺县201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2263号、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圆岭地段后续征收土地方案通告》丰府2013〕72号、丰顺体育公园二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材料,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土地被征收范围内的村民应前往汤坑镇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理领取有关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并领取有关补偿款项。因你们至今未曾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圆岭地段后续征收土地方案通告》丰府〔2013〕72号、《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项目丰顺段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工作会议纪要》、丰府办〔201542号文的规定执行,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与测量公司到实地进行评估和丈量登记。

二、领取征地补偿款期限:限你们于2025年4月5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汤坑镇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理有关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并领取有关补偿款项;逾期未办理的,该征地各项补偿款将被依法提存至丰顺县公证处。

特此通知。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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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
编   辑:李秀霞
编   审:邱   韵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