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作为一种身份权和财产权结合的财产,毫无疑问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就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务员能否继承公司股权?
律师解答: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务员作为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股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受《公务员法》等法律限制,虽然有继承资格,但登记为公司股东存在一定障碍,若继承人为公务员身份,可以采取转让股权的方式处理。
律师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依照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九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