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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G36宁洛高速明光至蚌埠段
小岗村互通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36宁洛高速明光至蚌埠段小岗村互通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4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36宁洛高速明光至蚌埠段小岗村互通设站收费,由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小岗村收费站”(位于K147+800m处)。
二、小岗村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宁高速公路蚌明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09〕128号)执行,至2030年12月27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G36宁洛高速明光至蚌埠段是G36宁洛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洛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三角地区通往中部及西北地区的战略大通道,也是联通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公路。
编辑:袁玉柱 校检:司从建
审核: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