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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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县长周印所作的《息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四主四市”的工作思路,紧扣县委决策部署,顶压前行、攻坚克难,较好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经济发展平稳有序,中国式现代化息烽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人民政府要在中共息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息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提振敢干实干快干会干的精气神,充分发扬敢打敢拼敢闯敢试的硬作风,坚定信心、苦干实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推动“强省会”行动和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息烽篇章不懈奋斗。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 202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划执行情况与 2025 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息烽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同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息烽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

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

预算的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息烽县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报告》及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息烽县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5年县本级预算。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阳所作的《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息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紧扣全县中心大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智所作的《息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息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息烽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5年3月28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真志所作的《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息烽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息烽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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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息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

一审(校):肖秀芳

二审(校):罗建普

三审(校):罗   胤

签发:罗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