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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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公安局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绿色、文明、安全、有序的祭祀氛围,助力树立文明新风,严防森林火灾,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福安市公安局向广大群众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烧荒垦地。
二、森林防火禁火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树立文明祭祀观念,自觉摒弃传统的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方式,主动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争做绿色祭扫的倡导者。
四、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向家人、朋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倡导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福安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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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警方提醒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么样的刑责处罚?

1.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构成失火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稿:森林警察大队
编辑:王誉洁
校对:陈灵洁
审核:缪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