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农商银行”)因不当得利纠纷被告,于2025年5月6日将在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5)辽1403民初327号】。
公开资料显示,葫芦岛农商银行成立于1999年,位于葫芦岛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股东为张晓晗等154名自然人股、新增、新增自然人股、李新、张继英、乔德成、王锦会、马玉怀、怀慧欣、冯莉莉、李沿洪、狄建全、王德山、刘刚、虞婧、田福军、刘爽、牛丽丽、谷力、李振玉魏洪艳、马静、任继龙、李中华、张爽、王廷杰、高杰、陈锦东、孙跃生、于静、胡士臣、吕国堂、冷春福、王树红、葛利福、马玉伯、宋竞超、张清生、刘士华、陈玉江,分别持股10.7%、10%、8%、0.3%、0.3%、0.3%、0.3%、0.3%、0.3%、0.3%、0.3%、0.3%、0.3%、0.3%、0.3%、0.3%、0.3%、0.269%、0.225%、0.221%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所属集团为兴城市温泉大厦酒店。企业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林海,任职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