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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实拍!保安在业主水杯撒尿,怎能开除就完事

近日,在湖南长沙某小区,一位正在装修的业主因下雨忘记关窗,便联系物业保安上门帮忙关窗。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名物业人员进入业主家中后,竟对着业主家里的保温杯小便,整个过程被业主家中的监控清晰拍下。视频发布在网络之后,迅速引起了大家关于物业相关问题的共鸣。

一、事件复盘:当信任遭遇最肮脏的背叛

        2025年6月6日,长沙某小区监控镜头记录下令人窒息的画面:被业主委托关窗的物业保安,在确认室内无人后,径直走向餐桌,对着业主的保温杯完成小便。这个容量500毫升的杯子,盛满了中国物业行业最刺眼的耻辱——服务者变成施害者,守护者沦为破坏者。

        物业公司28日的回应更显荒诞:"当天已开除涉事保安,处理结果已公示业主群"。轻描淡写的声明背后,是《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的"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彻底沦陷。当保安制服成为施恶的"通行证",我们需要追问:开除一个人,就能冲刷整个行业的道德洼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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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透视:四重违法事实的冰冷解剖

民事侵权:双重违约与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住宅。物业人员在非紧急情况下进入业主房屋,本应严格遵循"必要性、最小侵害"原则。而涉事保安不仅滥用权限,更实施侮辱性行为,已构成对业主隐私权、人格尊严权的双重侵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业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治安违法:游走于行政处罚边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保安在他人住宅实施猥亵行为,虽未直接针对人身,但已具备"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情节,公安机关应依法介入调查。

刑事风险:侮辱罪的法理争议

        根据《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保安行为未当面实施,但其明知室内存在监控设备仍故意为之,客观上造成侮辱内容传播,符合"公然性"要件。司法机关应就该行为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展开论证。

行业违规:物业管理的系统性失职

        《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涉事物业公司仅以开除涉事人员了事,却未说明日常监管措施,暴露出岗前培训、服务监督的全链条漏洞。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7条,对该企业信用评级实施降级处理。

三、共情困境:被击碎的安全感如何重建?

        在这个案例中,最令人脊背发凉的不仅是保安的恶行,更是整个物业服务体系的信任崩塌。业主拨打物业电话时的心理活动,本应是"我把自己最私密的空间托付给你",换来的却是最不堪的背叛。这种创伤远超财产损失——当一个人发现连保温杯都可能成为他人排泄容器时,其对"家"的安全认知将彻底瓦解。

        更值得警惕的是物业公司的危机应对逻辑:用"快速开除+群公告"打造"高效处置"的人设,却回避管理体系缺陷。这就像手术台上只顾切除脓疮却不管感染源,最终必然导致更多病灶复发。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物业纠纷案件中,工作人员侵权类投诉同比激增43%,其中"服务过程监控缺失"成为主要归责因素。

四、行业病灶:二十载市场化改革的未愈沉疴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历经20年市场化进程,却陷入"规模扩张与质量塌陷"的怪圈。截至2024年底,全国12.6万家物业企业中,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不足35%;一线保安平均培训时长从2015年的72小时萎缩至2024年的18小时。资本催生的跑马圈地运动中,服务本质早已异化为"收钱工具"。

此次事件暴露三大顽疾:

        权限失控:物业人员掌握业主钥匙、门禁等核心权限,却缺乏分级授权与操作追溯机制;

监管真空:在此提醒一下,住建部门年检不能流于形式,决不能让行业黑名单制度形同虚设;

救济乏力:现行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模糊,业主维权成本过高。

五、破局之道:用法律重锤砸碎行业坚冰

立法层面

        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增设"服务过程双录制度"(即服务人员佩戴记录仪+业主端同步云端存储);

参照《医师法》建立物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违规行为终身禁业;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明确物业企业替代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执法革新

住建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建立"物业从业人员违法信息共享平台";

对重大侵权案件启动"行业连坐"机制,取消企业3年内投标资格;

设立物业纠纷专门仲裁庭,实行48小时证据保全强制令。

司法突破

        将"居住安宁权"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参照人身伤害标准设定精神损害赔偿梯度;对恶性物业侵权案件探索惩罚性赔偿,金额可达基础损失的3-5倍。

结语

        长沙这起事件不是偶然的职场失德,而是整个行业长期蔑视法律、漠视人权的必然恶果。在物业服务已覆盖中国90%商品住宅的今天,我们需要的不只是道歉与开除,更是一场刮骨疗毒式的法治革命。因为当法律在某个领域持续缺位时,人性之恶终将找到最肮脏的出口——正如那个被小便填满的保温杯,盛满的是行业者的集体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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