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员:
为促进海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海事政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常熟海事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深化海事政务服务推进便企利民八项举措。
一、推进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预约就近可办
对于企业群众不便到常熟海事局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海事业务的,可预约在常熟海事局二号执法基地、船员远程考场等便民服务点就近“一站式”办理相关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可书面或电子提交《常熟海事局便民服务点预约服务申请书》(见附件1),政务中心受理后,安排专人到便民服务点办理。
二、设立“排忧解难”窗口
在常熟海事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排忧解难”窗口,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可以向其反映,获得帮办导办服务。
三、实施容缺事项承诺办
诚信守诺的企业群众,可提交“海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书”(见附件 2),暂时免交“海事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见附件 3)明确的部分申请材料,在海事管理机构作出决定前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补齐相关申请材料的,依法予以办理。
四、推行批量事项预约“上门办”
对于企业群众申请的,涉及船舶文书签注、船员信息采集等办理相对简易、上门方便操作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他需求集中、办理时间紧迫、办理过程困难的业务,经企业群众书面申请(《常熟海事局预约上门服务申请书》见附件4),政务窗口受理后,开展批量政务服务事项预约“上门办”。
五、推行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一件事”
推行船舶港内安全作业集成备案,申请人涉及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试航、试车,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烧焊或明火作业,悬挂彩灯,校正磁罗经以及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他作业等业务,可以通过“海事通”APP一次性备案,报告所涉及的所有港内安全作业。
六、推行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
企业自愿采用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服务的,可填写《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服务申请表》(见附件5),选择注销和新办阶段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事项,实现关联事项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快办快结、同步发证。对审批无实质性影响且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可采用信用“告知承诺制”等便利措施;“集成办”服务时限原则上为前后置事项的办理时限加总(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事项清单见附件6)。
七、支持船载新能源汽车集装箱出口试点
规范新能源汽车的货物积载、装卸和口岸查验、危货申报等监管程序;指导有关企业完善码头、堆场等场所装卸作业条件,运行新能源产品出口港口装卸业务。
在船载新能源汽车集装箱出口试点后,常熟海事局若作为中转港海事管理机构,在受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时,对于水水中转出口的船载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货物,托运人已向启运港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的,无需要求托运人重复提交危险货物安全适运报告,且非必要不再开箱检查。
八、推行航运公司符合证明极简办
简化航运公司符合证明发证流程,对航运公司跨审核发证机构变更注册地的;或船舶由外贸转为内贸营运或船舶种类发生变更的;或船舶管理人不变但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发生变化的,航运公司可免于临时审核、初次审核,向注册地审核发证机构申请附加审核,换发相应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1:常熟海事局便民服务点预约服务申请书
附件2.海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书
附件3.海事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附件4.常熟海事局预约上门服务申请书
附件5.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服务申请表
附件6.船舶证书文书“集成办”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