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在适用范围、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方面
《规定》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生产、规划、建设、运营、使用等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为实现全链条、精细化监管,《规定》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协调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监管环节规定了消防救援、经信、规划、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能。
在规划建设方面
《规定》明确新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落实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配置要求。
◆来源 重庆发布
◆责编 唐祎
◆审核 曾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