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7日)上午
泰州市海陵区
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白小龙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孙珏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桂荣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
李捷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丽霞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海陵工业园区工作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李金龙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谭忠同志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陈静芝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纯国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海陵工业园区工作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
周晓刚同志辞去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陈静芝、朱纯国、孙翔宇等同志辞去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职务;
陈萍辞去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