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7日讯 3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决定对注册登记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这一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此次将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试点从上海自贸区扩大到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等7个自贸区(片区),将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贸易的蓬勃发展。
据悉,所谓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复杂的贸易流程和成本压力。免征印花税,直接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青岛自贸片区先后出台了《青岛自贸片区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青岛自贸片区支持贸易新业态及相关产业发展办法》两项政策,并搭建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吸引了多家规模化、全球化资源配置的龙头企业在片区开展离岸贸易业务,有效推动了离岸贸易业务快速集聚。
据统计,2024年青岛自贸片区离岸转手买卖国际收支约88亿美元,在青岛市占比超过90%,山东省占比超过80%。
为解决企业在离岸贸易业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片区搭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其包括‘离岸达’离岸贸易辅助核验系统和企业服务中心,为银行和从业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青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负责人姜帅帅介绍道,“自平台成立以来,平台已签约合作25家银行和61家离岸贸易企业,从“离岸达”的核验数据来看,即便不考虑汇率影响,利润(或佣金)率一般较低;印花税这一税种是针对交易额产生的,而不是利润,是必然会发生的成本,它的免征对于企业来说往往意味着能否盈利,是重大利好。”
青岛自贸片区将以此次政策落地为契机,逐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为离岸贸易发展打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吸引更多的总部型企业在青岛布局离岸贸易业务;同时,进一步深化建设青岛新型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系统功能和平台服务,加大服务的覆盖面,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