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龙华区第一批保租房配租已启动,定向配租对象为符合要求的企业。
2.申请对象需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本次配租共有1个项目35套房源,面积标准为一人及以上家庭约35㎡,三人及以上家庭约70㎡。
4.申请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5.配租流程包括注册信息平台账号、申报事项、审核结果公示、房源分配、签订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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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深圳龙华区
第一批保租房配租来啦
✅定向配租对象
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申请人要求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4.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注:驻深机构(含中直、省直驻深机构等)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职工在本市全职工作但未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可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出具职工在深全职工作的劳动合同(含任命、聘任文件)或者在深纳税等证明文件,可以不受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限制;
5.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2);
6.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条件。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7.注册地在龙华区的承租企业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承租企业可以根据房源情况,结合单位需求,将职工安排至注册地在龙华区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所承租的住房中居住。
(仅为配图,图文无关)
✅本次配租1个项目共计35套房源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各项目基础配套情况
(仅为配图,图文无关)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申报事项
符合配租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公布的房源预选企业意向房源,并填写《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确定信息并填写完整后,将申请表名称修改为“企业名+意向房源申请表”(如“XXX有限公司意向房源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18:00(共5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房源申请资格。
网上申报结束后,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申请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的,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房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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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南(吴德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