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3月26日报道,韩国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因违反《公职选举法》提起的上诉案中获得无罪判决。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2部于26日对该党首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虚假事实公布的上诉审进行宣判,推翻一审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的判决,改判无罪。
法庭认定,李在明关于不认识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的发言,以及京畿道城南市柏岘洞韩国食品研究院用地用途变更系国土交通部施压所致的发言均不构成虚假事实。
李在明在2021年民主党大选候选人竞选过程中,因上述两项发言涉嫌虚假陈述,于2022年9月被移交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