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3月26日起,四川省实行“驾照式记分”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予以记分。
2.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象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
3.记分以行政处罚、协议处理作出时为记分时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
4.定点医药机构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标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众可通过定点医药机构了解医药服务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状态。
5.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金额、行为性质、涉及相关人员数量等因素,对涉及金额较高、性质较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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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将被进行
医保支付记分管理?
一问: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对象是哪些人?
哪些情形将被记分?
具体如何记分?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0.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9.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9. 与医药机构串通虚构消费记录套取医保基金。
5. 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绵阳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可通过现场递交、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来源:川观新闻、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李俊 黄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