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
近些年来,预制菜已成为大众消费的另一种趋势。无论是外卖行业还是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许多在使用预制菜制作菜肴。
在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预制菜又一次成了热议话题。
对于预制菜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餐厅明确标注出预制菜”,引发广泛关注,不少关于此议题的留言在网络上也比比皆是。
“我不反感预制菜,我反感的是拿预制菜卖我五六十,却跟我说是现做的。”
“大大方方标注预制菜,很难吗?”
“不标注出来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可见,一些消费者排斥预制菜,排斥的不是预制菜本身,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吃预制菜。
如何从法律层面规避商家的遮遮掩掩、消费者的不明不白,为此,红网时刻新闻记者采访了湖南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湖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授董仁周。
董仁周建议,尽快制定预制菜生产、储存、物流、销售、加工等国家标准体系,适宜时间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法》,实现预制菜生产经营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法治化、数智化、透明化,确保消费者公平、安全、健康消费,同时建议制定预制菜生产材料标准、加工生产标准、加工场地与工具标准、储存物流标准、批发零售标准、加工食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
董仁周认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是正确的,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知悉真实权、自主选择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保护要求。不标注必然存在消费信息不真实、不透明,难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建议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法》,治理预制菜信息不透明、不清晰、不完整、不真实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