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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订婚强奸案:男方不认罪,给自己留下申诉翻案的机会

山西订婚强奸案男方不认罪,留下今后申诉翻案机会。

“订婚强奸案”今二审开庭:法院拟对男方适用缓刑矫正,家属拒绝

3月24日下午,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表示,席某某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在看守所会见了席某某。

她表示,当地司法部门有找到席某某,询问是否接受缓刑,“我儿子坚称无罪,不需要缓刑。”“三四天前,司法部门也找到我,让我签社区矫正判缓刑。”郑女士说,“司法部门问我,如果我儿子缓刑回来,是否可以监护他。”“儿子回来,我随时迎接,但要判他缓刑,这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坚持无罪。”


从辩护技术上讲,本案男方认罪没意义。
1.首先,男方认为,其与订婚后的未婚妻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奸。生活中,恋爱同居、订婚后同居很多,发生关系定为强奸,与现实不符。
2.其次,本案争议极大,支持女方和支持男方的网友几乎对半,男方坚持无罪,可以获得网友支持。
3.基于本案特殊情况,即使法院认定有罪,最多也就三年时间,被告人已经被关押690天,男方不会认罪去换取一年多刑期。
4.男方给自己留下申诉机会。
一旦认罪,申诉很难,几乎没有可能翻案。
不认罪,就有翻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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